酒店正常營業、生意紅火,但名下卻無資金入賬?負責人避而不見,以種種理由拖延履行生效判決?29日,海口美蘭法院開出“搜查令”,出動5名司法警察和2輛警車,依法對被執行人某快捷酒店進行搜查。擔心法院強制搜查將會對酒店形象造成不良的影響,影響酒店聲譽,和法院玩“躲貓貓”數月的負責人出現在執行法官面前,請求法院暫緩實施強制搜查,并當場將欠付申請執行人朱某某的5386元工資一次性全部付清。
據了解,朱某某因海口某酒店有限公司未支付其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向美蘭法院提起訴訟。美蘭法院經審理后,判令被告海口某酒店有限公司須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朱某某支付欠付工資5386元。但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義務,朱某某遂向美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7年6月20日,美蘭法院立案執行。
執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執行材料后,向被執行人發出了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七日內向申請執行人朱某某支付欠付工資5386元,被執行人仍然沒有履行。經查詢,被執行人名下并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法官并未就此放棄,而是趕赴該酒店查明情況。在該酒店營業場所里,執行法官查明被執行公司經營的某快捷酒店依舊正常營業,每天都有大量營業收入,被執行人存在隱匿財產行為。執行法官及時將案情及制定的執行方案向分管副院長李朱德匯報,并報經院長陳云峰簽發搜查令。最后,執行法官持“搜查令”赴被執行人營業場所開展強制執行工作,被執行人懾于被強制搜查主動履行了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
